「制造精英·法律护航」特辑第8期:质量有瑕疵不等于可以不给钱!

 卷首语Foreword

制造业的稳健发展,

离不开供应链的顺畅运转。

然而,合同纠纷、货款拖欠、质量争议……

如同暗礁,随时可能影响企业航程。

本特辑由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马文斌主任律师团队倾力打造,精选多期真实案例,专为制造业企业主打造,用故事化普法,拆解制造业合同风险,教你精准操作与防范。我们以专业法律视角,为制造企业筑牢「合同盾牌」!



第八期:

质量有瑕疵不等于可以不给钱

A市的老莫做运动器材生意,向F市的老赵长期采购跑带,两年累计货款20多万元。双方按月对账,发票也开了,可老莫却一直拖着不给钱。老赵上门催讨,老莫才勉强付了3000元。被起诉到法院后,老莫在电话里嚷嚷:“你那些跑带质量有问题,我能给你剩下的钱就不错了!”可空口无凭,法院会信他吗?质量有毛病,就能成为不付款的“免死金牌”吗?


01 法律科普


本案的核心在于质量异议的举证责任分配。虽然被告老莫声称原告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,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的基本原则,他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。


法院审理后查明,双方每月都有对账单,被告从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过书面质量异议,也未提交任何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据。因此,法院对被告的口头质量抗辩不予采信,认定其行为已构成违约,判令其全额支付欠付货款228,086.06元及相应利息。


引用法条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一百零七条(对应如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):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: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
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: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,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,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,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。



02 教你操作


“质量有问题”是买方拖欠货款时最常用的借口,但法律从来不保护“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”。作为卖方,如何应对对方的口头质量抗辩?


1. 向买方索要“书面证据”: 当对方说“货质量不好”时,不要只跟他争辩。应当立刻要求他提供书面质量检验报告(如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)、公证的物流签收记录或正式的书面质量异议函。如果对方拿不出来,他的抗辩在法律上就很难站住脚。

2. 签收单上写明“无质量异议”: 送货时,在《送货单》或《验收单》上增加一栏“对本批货物数量、规格、质量无异议”,并要求对方收货人当场签字确认。这能从源头上堵住对方的嘴。

3. 约定“书面异议期”: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:“买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,应在收货后X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,逾期视为质量合格。” 只要过了这个期限,对方再想拿质量说事,法院基本不会支持。

03 实力总结


在这起案件里,面对被告“产品有质量问题”的口头抗辩,马文斌律师团队没有慌张,而是冷静地引导客户拿出了完整的对账单、增值税发票和送货记录。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双方交易真实、对账确认无误。


法院最终认定:被告未能举证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,其拖欠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,必须全额付款并赔偿利息损失。


这个案子再次印证了我们团队的专业判断:在买卖合同纠纷中,书面的对账确认文件,往往比任何口头陈述都更具效力。 “质量有瑕疵”不能成为“不付款”的挡箭牌。我们懂得如何引导客户把账算清、把证据做实,让对方的每一个借口都变得苍白无力。


我们是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,长期致力于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全流程的法律服务与风控支持。


·深耕制造业:我们处理的每一个案件,都可能是您明天会面临的合同、货款、质保金或质量纠纷问题。

·海量胜诉案例: 我们拥有覆盖全国各地法院的买卖合同胜诉判决书,实战经验极其丰富。

·不只打官司:我们不仅帮您打赢官司,更从合同条款到日常对账,帮您构建事前防范体系。


如果您正被拖欠货款、质保金要不回、或遭遇客户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,欢迎联系我们。我们用专业,让您的每一笔应收账款都变成实实在在的现金流!

2026/7/8 9:52:50 shenlun